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26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拍卖实施办法》 |
价款支付方式 |
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
付款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业主单位提供的《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合同》及其《广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2.广告设施五年租赁费用8.45万元。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
保 证 金 设 置 与 处 置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 10 万元 人民币 |
交纳时间 |
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交纳形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不能代付)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委托方、业主单位、经办拍卖机构以及本所签署《年成交确认书》。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业主单位签署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3)受让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
保证金监管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广州产权交易所 账号: 0319014140000136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羊城支行 |
其他披露信息 |
鉴于西湖路润湖商务楼建筑裙楼楼体的户外广告位置所在的建筑物中有一个房产涉及抵押的情况,意向方须对受让标的后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
意向受让方需提交的材料 |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须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受让意向书》原件 2、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要) 5、《承诺函》原件,内容为如被确认为受让方,同意按照业主单位提交的《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合同》和《广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6、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披露附件 |
>> 下载附件:《广州市户外广告设施租赁合同》 >> 下载附件:《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合同》 >> 下载附件:《规划图则》 >> 下载附件:《意向受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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